核心要点: 生活与家庭重心全面迁移至香港。
身份情况: 通过人才计划来港工作,持香港居民身份证。
居住情况: 在港拥有或租住永久性住所,一个课税年度内留港超过180天。
家庭联系: 配偶及子女一同来港居住,子女在港就学。
经济联系: 主要工作、收入及生活均在香港。
判定结果: 通常居住于香港,根据加比规则,被判定为香港税务居民。
案例B - 很可能被认定为内地税务居民
核心要点: 家庭和主要经济利益仍紧密联系内地。
身份情况: 通过人才计划来港工作,持香港居民身份证。
居住情况: 因工作需要经常往返内地,在内地保留永久性住所的可能性更大。
家庭联系: 配偶、子女及主要社会关系均在内地。
经济联系: 个人和经济关系与内地更为密切。
判定结果: 根据加比规则,被判定为内地税务居民的可能性更大。
案例C - 被认定为内地税务居民
核心要点: 香港仅为工作地,生活重心完全在内地。
身份情况: 通过人才计划来港工作,持香港居民身份证。
居住情况: 平日留港工作,周末返回内地。内地有永久性住所,在港住所可能不具永久性质。
家庭联系: 配偶及子女长期在内地居住生活。
经济联系: 主要家庭和社会关系均在内地。
判定结果: 在港无永久性住所,重要利益中心在内地,被判定为内地税务居民。
香港税务居民认定案例